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安全管理,强化公民个人健康信息保护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公安部、国家网信办、国家中医药局、国家疾控局联合制定《医疗卫生机构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文件对数据分类分级、全流程管控、安全责任与监督管理作出系统规定。
全文如下:
来源: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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